刑事案件就是有关系也要先聘请律师
第一,在现今社会那些公开说我有关系的人,往往是“社会混混”根本不可信,他们可能有几个在当地“公、检、法”机构的熟人。真正有关系的人、厉害的人,其实根本不会对外吹嘘说我有关系、我可以办成什么什么事儿,低调还来不及呢。他们只见自己信任的人,有的甚至有自己接触当事人的标准,如只见公务员身份的人或者律师,其它没有公职身份的陌生人他们是根本不见的,而且这部分人往往只有当地的律师们才认识他们,才知道他们真的有关系。
第二,你找任何关系处理你亲朋好友的案件,一定要基于扎实的无罪或者罪轻的法律论证基础。如果你要求别人办理的这个事儿没道理、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你就是找到了那些真有关系的人,他们也是不会冒这个险给你去办理的。根据我的经验,绝大部分有关系的人一定是你的请托事项在法律上站的住脚,就该这么判,你来找我本着“我不求你袒护我,只要办案人员别欺负我让我们吃亏就行”的理念,他们才会帮助你。相反,你请托的案件如果事实证据充分,法律也没争议,你的请托事项超越了法律底线。除非你找的是一个不讲原则的领导,绝大部分情况下呢,他是不会超过法律底线去给你办理的,因为这些人都衣食无忧,不可能说为你这个案子违反原则,说不定哪天因为这事也要进去,大家能有今天的社会地位很不容易,所以还是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嘛。当然不排除个别案子有不当干预,瞎搞也确实有,但是那是极少数。
综上,你遇到刑事案件找不找关系那是你的自由随便你,注意别被骗就行,但是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先找个优秀的律师,如果你有钱的话,就找一个优秀的律师团队,从一开始就在法律上做好充分的论证,这才是找关系运作案件的基础。如果你没有那么多关系,你只要老老实实聘请律师就行了,因为那些所谓社会“大佬”能办到的事律师都能办到,律师办不成的事那些社会“大佬”也一定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