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被告人自由、生命、财产而辩护! 为被害人发声、维权!

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

取保候审/不批捕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那些已遭逮捕或尚未被逮捕,但需要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处理时所采取的一种手段。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不批捕:是由检察机关在经过严格审查之后,认为某些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从而决定否决公安机关或其他侦查机关的逮捕申请。

无罪判决/罪轻判决

无罪判决‌:指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定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的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判决。无罪判决分为两种,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和“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它代表着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行为性质的最终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罪轻判决‌:通常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法院依法对其作出较轻的刑罚判决。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谅解等情节,决定对被告人不起诉或建议法院从轻判决‌。

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撤销案件‌: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否定了立案根据,采取的诉讼行为。终止侦查‌:人民法院在审判中,遇有法定情形使审判不应或不需继续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审改判/发回重审

二审改判‌: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对原判决作出改变。‌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存在重大错误,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都是二审法院对一审错误判决进行纠正的方式,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和法律正确实施‌。

不起诉/撤回起诉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形‌。撤回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发现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时,决定撤回已经提起的公诉。

上诉/申请抗诉/申诉/死刑复核辩护

上诉‌: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请求重新审判。旨在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申诉‌: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有关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请求。死刑复核辩护‌:律师为面临死刑指控的被告人提供的法律辩护。旨在核查事实和证据,提出无罪或减轻处罚的意见,确保案件公正审判。

滚动至顶部